第一章
旅行業的定義: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,為旅客設計安排旅程、食宿等提供服務與便利的事業,而旅行業也對觀光客提供服務而收取報酬的事業。
旅行業的屬性:一.提供勞務核知識的服務業 二.介於消費者何相關事業體之間的中間商 三.開業易而競爭難的行業 四.旅行業是許可事業.以公司型態組織經營.須為專業經營,季節性,整體性,競爭性的行業。
第二章
旅行業的設立:繳納註冊費及保證金,註冊費是資本額的千分之一繳納,
綜合旅行社 甲種旅行社 乙種旅行社
資本額 2500萬 600萬 300萬
增分公司 150萬 100萬 75萬
保證金 1000萬 150萬 60萬
増分公司 30萬 30萬 15萬
責任險:幫旅客投保..意外死亡200萬/意外醫療費用3萬/處理善後10萬
履約保險:因財務或其他因素無法成行.費用又無法償還.保險公司將代為清償。
綜合旅行社 甲種旅行社 乙種旅行社
4000萬 1000萬 400萬
分公司 200萬 200萬 100萬
人員選用與訓練
經理人: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,曾任代表人2年、海陸空業務單位主管3年、專任職員4年、特約領隊和導遊6年以上。
有下列事項的經理人不能雇用:
判決服期未滿5年者。曾犯詐欺.背信.侵占罪有期一年以上.期刑未滿2年者。
曾虧空公款.服刑未滿2年。受破產宣告.未復權。無行為能力獲限制行為能力者。
旅遊契約應載明事項:
1. 公司名稱、地址、負責人姓名、,執照字號及註冊編號。
2. 簽約地點及日期。
3. 郊遊地區、行程、起程及回程終止之地點及日期。
4. 有關交通、旅關、膳食、遊覽及計畫行程中所附隨之服務詳細說明。
5. 組成旅遊團體最低限度之旅客人數。
6. 旅遊全程所須繳納之全部費用及付款條件。
7. 旅客解除契約之事由及條件。
8. 發生旅行事故或旅行業因違約對旅客所生的損害賠償責任。
9. 責任保險及履約保險有關旅客之權益。
出發前旅客任意解約賠償費用和旅行業無法成行賠償責任
賠償旅遊費用 旅客 旅行社
旅遊日前31天 10% 10%
旅遊日前21~31天 20% 20%
旅遊日前2~20天 30% 30%
旅遊日前一天 50% 50%
旅遊日當天 100% 100%
品質保障協會的任務及功能:為提高旅遊品質,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。任務如下:
1. 促進旅行業提高品質
2. 協助及保障旅遊消費者
3. 協助會員增進旅遊專業知能
4. 協助推廣旅遊活動
5. 提供有關旅遊相關資訊服務
6. 管理及運用會員提繳旅遊品質保障金
7. 旅遊消費者因旅行業者違反契約所致損害或產生的欠款,就以保障金依規定代償
8. 研究發展觀光事業者獎助
9. 受託辦理提高旅遊品質的服務
功能:讓消費者獲得較多的保障
緊急事故的處理:遇到劫機、海空難、車禍、中毒、火災、天災,處理要點為:
旅行業經營旅客出國觀光團體旅遊業務者,應建立「緊急事故處理體系」內容如下
1. 緊急事故發生時聯絡系統
2. 緊急事故發生時,應變人數之編組及執掌
3. 緊急事故發生時,費用之支應
旅行業處理出國緊急事故時應注意下列事項:
1. 領隊處理緊急事故能力
2. 密切注意肇事者行蹤,並為旅客權益必要處置
3. 派員慰問旅客其家屬,家屬如赴現場並提供協助
4. 請律師或學者專家提供法律上之意見
5. 紙動發言人對外發布消息
領隊人員應攜帶緊急事故處理體系表、駐外機構第只及電話及旅客名冊(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護照號碼、地址、血型)
領隊如遇緊急事故時應注意下列事項
1. 立即通知公司及相關人員、隨時回報狀況及處理情形
2. 通知我國派駐當地機構協助處理
3. 妥善照顧旅客
旅遊風險與安全注意事項
1. 行前注意事項:参加行前說明會、買旅遊平安、醫療險、要求派有執照的領隊、將連絡方式告知家人、帶照片,把所有證件影印另外放
2. 飛機上、財務保管、自由活動、食衣住行注意事項
第三章旅行業與旅遊相關業之關係-航空運輸業
1. 國際民航組織宗旨為:謀求國際民間航空安全與秩序。保持健全的發展及經濟營運。鼓勵開闢航線,興建及改建機場航空安保設施。釐定各種原則,推進國際民航業務之發展。
2. 華沙公約統一制定國際空運有關機票、行李票、提貨單、行李、貨物之損傷應負之責任與賠償。航空公司職員、代理商、貨運委託人、代理人權益賠償義務、以補助各國國法之不足。
3. 海牙公約駐主要在修訂華沙公約
4. 制止劫持航空器公約基本內容在維護民航安全
5.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主要是在建立共同標準規則,促進飛航安全及效律,確保營運便捷提升服務品質。其任務如下
ü 協議及決定票價及運輸條件,防止會員惡性競爭
ü 核准代理店及釐定代理店規劃
ü 航空公司間的運費結算
ü 協商航運上有關問題
ü 訂定航空時間表
ü 監督商業倫理
世界三大航空區域(Area NO.1 NO.2 NO.3),協會因便於業務處理,運用航空價目表以及航空票價計算等,將世界劃分3大區域,稱之為運輸會議地區(Traffic Comference Area.TC1.TC2.TC3)
TC1:西起白令海峽,包括阿拉斯加、北中南美洲、夏威夷群島、格陵蘭嶼百慕達群島
TC2:西起冰島、歐洲、非洲、中東全部、東至蘇俄烏拉山脈及伊朗
TC3:西起烏拉山脈、阿富汗、巴基斯坦、亞洲全部、澳大利亞,紐西蘭,關島,威克島
成為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認可旅行社的好處
Ø 全球航空公司銷售往陸軍透過此系統
Ø 提供航空公司與旅行社之間重要橋樑
Ø 銷售佔有率會有遽增的趨勢
Ø 該協會給的標誌給旅行社有專業、信用、勝任與高效率的象徵,它是給旅客信心的標記
Ø 可使用BSP(銀行清帳計畫)所配發之標準機票,提昇銷售能力
Ø 可獲得全球各大航空公司提供各種營業推廣、廣告策略、宣傳小冊、銷售資料、最新票價及時間表與人力支援
Ø 可優惠參加IATA/UFTAA或航空公司舉辦之票務訓練課程
BSP主要有下列好處唷
提供統一規格的標準票,利於票務作業
只須保管一種機票,可減少保管機票之數量與風險
可開發任一授權航空公司的機票,隨時滿足旅客需求,提升服務水準
簡化結報之行政作業,節省人力
一次結報至處理中心,節省結報文書工作及行政費用
一次繳款至銀行,結算省時省事
有助於從業人員之訓練與作業
提供特別資料報告給旅行社參考
機票的分類以票根區分.通常有四張票根
1. 審計票根:報表之根據
2. 公司存根:售票單位歸檔
3. 搭乘票根:搭乘時撕下
4. 旅客存根:旅客保留
機票票價區分:
1. 普通票:12歲以上,有效一年
2. 優待票:
1.兒童票:12歲以下半票有座位有免費行李運輸
2.嬰兒票:未滿2歲票價為10分之一
3.領隊優惠票:10~14人享有半票;15~24人免費一張;25~29人免費一張,半票一張;30~39人免費兩張
3.代理商優惠票:服務滿一年以上,申請4分之一優惠票
4.特別票:鼓勵度假旅行或特別季節所實施的優惠票價